信息中心便函
信便函〔2007〕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开通税务通用数据采集软件呼叫中心技术支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目前,税务通用数据采集软件(以下简称:采集软件)已在各地国、地税局进行了推广使用。为重点保障各地2007年度所得税申报的顺利进行,总局信息中心决定从2007年4月起,开通对采集软件的呼叫中心技术支持服务,由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厦门技术支持分中心具体承担软件修订,并面向税务机关和面向纳税人承担技术支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及服务对象
总局呼叫中心面向税务系统内部开通电话语音、网站等技术支持服务手段。电话方式为:本地拨打4008112366-0-3,总局将根据需要调整语音导航方式;网站方式为:内网http://130.9.1.248 通用采集栏目。由各地向纳税人提供现场服务。总局呼叫中心面向纳税人提供电话支持的服务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在http://130.9.1.248网站上公布。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两级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函[2007]368号)的要求,承担采集软件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对软件修订、重大疑难问题上报总局呼叫中心处理。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