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是指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需要,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上的贷款,主要分为技术改造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
贷款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基本条件
1、借款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2、贷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无不良记录;
3、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如实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4、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应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借款卡;
6、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意经营许可证;
7、应有国家有权机关批准的项目立项批文,并有符合国务院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8、提供农业银行认可的借款保证人或抵押物、质物作为担保(少数信用好的企业除外);
9、不得在农行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贷款方式
1、抵押担保;2、质押担保;3、保证担保。
借款人需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资料情况(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贷款卡、公司章程等);
2、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批文及环保批文;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借款人及保证人的财务资料;
5、抵(质)物的权属证明及保证人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
6、借款人参加财产保险的资料;
7、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8、其他。
业务操作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农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2、贷前调查及项目评估:农行在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由信贷调查岗人员负责贷前调查。
3、贷款审查:由信贷审查岗人员负责进行合规性、合法性、风险性审查。
4、贷款决策:报上级部门审批决策。
5、贷款发放:贷款审批同意后,由信贷人员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妥担保手续后发放贷款。
受理网点
青海农行具有信贷业务经营权的所有基层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