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小企业“速贷通“贷款业务的特点在于:不设置准入门槛、不强调评级和客户授信、在企业提供足额有效担保及与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信用相关联的基础上,业务分单处理。手续简化、流程快捷,为企业提供快速融资,帮助您抢占商机。
办理程序:
申请。您可以通过柜台或面谈、电话、电子邮件和信件预约等多种方式向建设银行提出“速贷通“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年报表和最近一期报表、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书或个体工商户家庭借款决议书、连续一年的缴税凭证、担保单位相关资料、抵(质)押物清单与权属凭证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等。
审查和审批。您可以企业、个人或第三方拥有的不动产及国债、建设银行认可的合法银行存款凭单、建设银行认可的其他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担保条件向我行提出“速贷通”贷款业务申请,我行在对您的申请进行尽职调查并在抵押物评估及核实相关担保条件后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我行将与您签订《借款合同》和配套担保合同。如审批未通过,申请材料将退还。
落实抵(质)押等担保。需要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我行将与您共同向抵(质)押物登记的受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需要投保的,您应按我行要求办理投保。登记未获生效的,我行将与您共同向抵(质)押物登记的受理部门办理撤销受理登记手续,同时将各项申请资料及抵(质)押物凭证即刻退还。
提款。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我行即可向您发放贷款。
还款。根据贷款期限的不同,您可以选择按月定额还款或按月等本还款等整贷零偿、整贷整偿等多种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