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小企业信贷业务是指青海银行向小企业法人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二)业务办理对象:指青海银行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授信。
(三)申请条件
◆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
◆ 持有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贷款卡,从事特殊行业的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 在青海银行开立账户,自愿接受青海银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 销售回笼好,现金流量充足,还款意愿强,信用记录良好,能够按期偿还本息;
◆ 主要管理人员具有1年以上从业经验,企业主要投资人和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
◆ 符合青海银行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 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
(四)业务期限及还款方式
◆ 期限:小企业信贷业务主要用于解决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的资金需要,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 还款方式:小企业贷款应根据借款人现金流量特点和贷款行风险控制要求确定还款方式。可采取循环贷款,整贷零偿,零贷零偿,分期还本,一次性还本,宽限期分期还本等还款方式,按月结息。
小企业贷款不得办理借新还旧。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青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包括:
◆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卡;
◆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 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年报表和近期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各年度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 企业上年度及本年纳税申报表或有效汇总纳税申报资料(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申报资料);
◆ 企业(或个人)房产、土地及主要设备清单、原始购置发票(或付款凭证);
◆ 企业近二年及近期电费、水费缴纳清单或有效汇总缴纳凭证(成立不足二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凭证资料);
◆ 企业职工近半年领取工资的凭证资料;
◆ 证明贷款用途的资料;
◆ 担保单位相关资料;
◆ 抵(质)押物清单与权属凭证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等。
2、审查和审批。青海银行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尽职调查,并符合抵押物评估及核实相关担保条件后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青海银行将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和配套担保合同。如审批未通过,申请材料将退还。
3、抵(质)押物。抵押担保:优先选择产权明晰的现房、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率不超过60%;以其他资产抵押的,抵押率按照青海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接受价值难以确定、不易变现的资产抵押。抵押物价值由青海银行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或参照市场价格、账面净值和变现难易程度等因素与抵押人协商确定。
质押担保:优先选择存单、银行票据质押,质押率不超过票面值的90%;以其他财产质押的,质押率按照青海银行信贷业务抵质押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不接受价值难以确定、不易变现的财产质押。质押物价值由青海银行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或参照市场价格、账面净值和变现难易程度等因素与出质人协商确定。
需要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青海银行将与申请人共同向抵(质)押物登记的受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需要投保的,申请人应按青海银行要求办理投保。
4、保证担保。保证人信用等级应达到AA级(含)以上,并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所有者权益;保证人为担保公司的,按照青海银行与各担保公司签定的合作协议确定担保额度和保证金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