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贯彻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加快研究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工作机制,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联合有关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目前,《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已通过省政府批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力争年内正式投入运营,将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即将投入运营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按照“吸引撬动社会资本、财政资金保值增值、运作模式规范有效、投资方向多元高效”原则,将成为我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强心剂”。助力强劲。基金由省财政出资3亿元,发挥乘数效应吸引和募集社会资金9亿元,总规模达到12亿元。采取有限合伙制,其募资、设立、管理、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公平公正。基金主要投向省内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等各行业领域的成长型、科技型中小企业。此外,基金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将占实际投资额的60%以上。规范有序。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有效发挥作用,将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基金投资项目及其他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决定基金最终投向。明确基金不得从事《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中禁止政府投资基金从事的业务。
下一步,省经信委将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尽快成立基金投资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责、权、利,发挥好政府引导和监管作用,吸引社会资本,为支持我省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初创期及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