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经济委员会文件
青经中〔2012〕449号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公布第一批青海省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示范单位的通告
各州、地、市经(商、发)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工业园、海东工业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培育认定一批青海省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单位,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青海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青经中[2011]489号)相关要求,经评审和公示,确定第一批“青海省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单位”名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认定青海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青海生科中小企业创业有限公司等11户服务机构为“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单位”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获得认定的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要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青海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青经中[2011]489号)规定,加强示范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附件:第一批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单位名单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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