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经信中[2016]156号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6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商、信)委、工信委,财政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青政函〔2016〕30号)要求,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将联合有关机构发起设立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为做好2016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方式
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投向成长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内符合条件的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等各行业领域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基金投资支持。此次组织推荐的项目将作为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拟投资储备项目,经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初步审查筛选后,向基金管理机构推荐,由基金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推荐项目进行投资风险评估调查,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风险控制委员会尽职调查情况,研究后形成投资决策意见进行投资支持。基金主要采取股权和债权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投资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被推荐企业应符合国家和青海省产业发展政策及规划布局,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二)被推荐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独立核算,成立1年以上(含1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及时向经信及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报表和有关信息;
(三)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上一年度实现盈利(新建企业除外);
(四)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状况良好,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三、申报资料要求
申请基金投资的企业需自行登录365足球直播(www.cdmol.com),通过青海省中小企业数据直报和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储备申报,并按要求扫描上传以下资料:
(一)投资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基金申报理由等);
(二)用款计划(申请基金主要投资方向、用途等);
(三)企业章程(章程原件);
(四)董事会或股东会成员名单和签字样本及所有高管(包括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内部风控负责人等)个人简历;
(五)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同意引入基金投资的决议);
(六)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的企业仅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七)验资报告;
(八)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新建企业需提供2016年4月底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应包含财务报表中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及形成原因详细分析);
(九)企业征信、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征信;
(十)企业最近半年的银行基本账户对账单;
(十一)公司相关业务上下游往来合同;
(十二)最近连续3个月完税凭证。
以前年度已通过千家培育企业统计系统上报数据的企业可直接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登录(密码与组织机构代码相同),新注册企业需填写基本信息后上报资料,项目申报企业务必于6月12日前将有关资料上传报送上级部门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申报。各市州经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在本地区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联合做好项目的申报受理、审核筛选和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开展跟踪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本通知在青海工业经济信息网(www.qhec.gov.cn)、365足球直播(www.cdmol.com)和青海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上公布,企业可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并开展项目申报。
(二)严格把关。各市州经信部门要按照确定的支持重点和方向、申报条件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要严格审核申报企业的资格和提交的申报资料,对提供复印件的资料要认真核对原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提出推荐意见形成书面文件于6月17日前汇总报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五、联系方式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电 话:0971-6150716
青海省财政厅
电 话:0971-6142089
附件:2016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储备汇总表(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