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增长和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了解和掌握企业间资金拖欠特别是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情况,我部决定组织开展专项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工业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调查范围。本次调查主要面向“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监测企业进行,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做好调查工作。
三、调查方式。本次调查采取在线填写方式。监测企业在登陆平台填报月度指标的同时,即可参与问卷填写,无需再次登陆或注册。
四、调查时限。调查在线填写起始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截至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
五、工作要求。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和联系此项工作,同时把本地区已开展的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情况的有关材料(包括调查报告、课题研究及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等),以及联系人姓名、所在处室及联系方式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fgjj@sme.gov.cn。
六、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非国有经济处
刘源超 010-68205325 13811856728
机械工业信息中心
连建华 010-68595209 18500522906
附件: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情况调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