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经(贸)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格尔木市经贸委:
根据各地推荐和我委的考察和复审,现将确定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百户重点培育企业名单(2008-2010)》(附件一)印发给你们。
重点培育百户企业是我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重要工作内容。请你们按照《青海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百户重点培育企业暂行管理办法》(青经中〔2008〕118号,下称《暂行管理办法》)建立必要的工作机制,指导企业抓紧完善和实施科学的发展规划,不断发展壮大,共同努力早日实现培育目标。对名单中未明确培育目标的企业,要指导他们制定积极、科学、操作性较强的发展计划,帮助企业逐步实现发展目标。对于条件成熟,能够实现培育目标的企业,请你们在每年11月提出企业培育目标调整意见。
为有机衔接百户重点培育企业季度报表制度,请你们指导和督促百户重点培育企业分别填报2008年上半年和2007第四季度《青海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百户重点培育企业主要指标季度报表》(《暂行管理办法》附件2,可登录365足球直播(http://www.cdmol.com/)下载),在2008年7月4日前由你们分别汇总并附简要汇总分析材料后,以电子版和文字版形式报至省经委中小企业发展局。从2008年第三季度开始,须按照《青海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汇总上报季度报表和有关资料。
附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百户重点培育企业名单(2008-2010)》
(联系人:董淑清;联系电话(传真):0971-6150716;电子邮箱:6151750@163.com)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