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信贷业务是指贷款行为小企业办理的贷款、贸易融资、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表内、表外业务。
一、小企业信贷业务办理条件:
1、在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户,有一定的存款或国际结算业务;
2、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
3、 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4、 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 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6、 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7、 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8、 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A级(含)以上小型企业可以办理以下业务:
1、贷款业务,包括本外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打包贷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
3、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
4、进口开立信用证;
5、出口押汇(含出口贴现);
6、国内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7、提货担保;
8、进口押汇;
9、贴现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付息票据贴现;
10、国内信用证;
三、AA级(含)以上小型企业可以办理以下业务:
1、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2、买断型国内保理业务;
3、融资性出口保理业务;
4、总行创新并允许其办理的其他业务。
四、青海行小企业办理信贷业务条件:
目前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小企业新增融资只能办理存单、国债质押和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企业保证的低风险信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