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不是上帝,更不是傻瓜,是一个有真情实感的人。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不少商家提出顾客上帝论来证明自己对消费者的重视。其实消费者并没有那么至高权力,“上帝”更多充当商家追求利润的垫脚石罢了。面对营销现实,经营者无需仰视,更不可蔑视,因为品牌塑造的出发点就是要学会客观看待一个真实的消费者。
现实面前,急需反思什么是打造温馨品牌
在现实中如从恒源祥12生肖到送遍天下人的黄金搭档,从分众无线卷入垃圾短信的灰色产业链,再到堪与本山大叔比高下的电视直销界的精英侯总,等等。这一切正葬送着广告可信度与公正性。中国青年报在线调查显示:61.7%的人对此类广告持“排斥”态度,“没感觉”的占28.9%,只有9.4%的人喜欢。而在购买行为调查中35.5%的人表示:“碰上此类广告,虽有印象,但不会购买”,还有37.8%的人表示“不仅自己不买,还会奉劝身边人也排斥它”,在他人口碑会对购买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国社会,这无疑是对品牌宣判了死刑。
面对现实,不能仅停留在对这些恶俗广告批评与谴责的层面。深入挖掘会有更多发现:
第一,本末倒置的幼稚:江南春的一句“广告是用来改变消费者态度的,所以一定要变态”成就了“宁让人骂死,不让人忘记”的恒源祥。恒源祥让人们记住了变态,却忘记了广告本来的作用,这样的本末倒置是业界一直片面强调注意力经济的恶果,抓人眼球的形式需要绝佳的创意支撑。虚有其表,哗众取宠,其下场很惨。
第二,引以为豪的知名度:事后企业大开新闻发布会、追加元宵广告等,似乎很满意眼下的传播效果,分众无线的一位副总更直接:“你就算删我短信,还得看一遍”。这是将恶名远扬、消费者的排斥认为是企业利润的源头,无须敷述,滑稽之至。
第三,对同类品牌及媒体的二次污染:首次污染是指向消费者的视听,那二次污染则是对业界的公信力。试想其他品牌创意近期再包含民族喜庆的节日元素会让消费者联想到什么,刊播频道的信誉也受牵累,新媒体的引以为豪的精准诉求也被视为无孔不入。最可怕的结果是消费者对广告形成偏见,那将标志以后一切诉求的出发点是改变对象态度,而那又是被公认为最难解决的环节。
如何打造温馨品牌
1985年4月可口可乐由于更改配方而遭致大规模抗议,最终不得不恢复经典可乐的生产。而今天如果恶俗广告榜上的品牌停播广告,必会引来叫好声一片,此间反差竟是如此巨大。现今国内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过于关注量的评估:知名度+美誉度=销售额、购买次数=品牌态度、连续购买次数=品牌忠诚,却忽视表象下的实质——如何拉近与消费者的心理距离。因此从透视消费者在品牌接受中心理特点,我们提出寻找打造与消费者心理紧密相连的品牌法则。
(一)品牌接受中消费者心理
(1)消费者的第六感——品牌印象的主观建构:类别化、极化与整体化。在奈特·希亚马兰导演的《thesixthsense》一片中,男孩柯尔总能看到常人未见的灵异之事。消费者眼中品牌同样也出乎商家意料之外,主观建构中出现以下现象:
一是面对繁杂的信息,尤其在消费情境中,消费者更偏向于经济的认知方式,即付出极少认知资源占有最大量的信息。类别化记忆品牌个性便是捷径之一,即以某类形容词概括一类品牌,品牌可以是跨品类跨地域,但只需有相似品牌个性,就可能聚集在一起。如百事、M-zone、ipod、NIKE被年轻、活力、探索、乐趣划分为一类,雀巢、宜家、OLAY则被包含在温馨、呵护的范畴内。
二是经济的认知方式的直接后果便是极化与整体化,即认为某种品牌只代表一种品牌个性,并且加工过程中,屏蔽有悖于既定个性的信息,完善并填充缺少的信息。也许百事只说了句:年轻一代喜欢喝的,结果在消费者心目中,却赋予百事一切80、90后的特质,也许BMW要成为年轻成功人士首选,结果一切年轻成功者特质(内敛、睿智)都被赋予BMW。这一切对于品牌好处在于强化品牌独特鲜明个性,危害在于打开一扇门的同时关上所有的窗。
(2)品牌的象征意味,主导着消费者选择:商家与消费者本质上是完全共赢关系,并非什么精确打击、优势轰炸而显出一副斗得你死我活的姿态。即使花几万买一个LV的包、花上百仅是在Starbucks喝杯咖啡,消费者获得的不是经济价值或功能利益,而是品牌象征意味带来的心理满足。品牌与产品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以独特的个性满足消费者心理需求,从而与消费者建立起情感联系。恶俗品牌如此作践自己,倒也与消费者建立情感联系,只可惜是厌恶、排斥、恶心的联系。消费者自我形象提升的需要、使用中自身体验与可能的社会评价才是品牌个性塑造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