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海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五个放宽”政策进一步拓宽了我省再就业人员的创业就业路子。
《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拓展创业空间,包括放宽投资经营领域、开业登记审批、开业出资限额和经营场所限制以及企业冠名要求”的放宽市场准入,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李平认为这“五个放宽”措施有两个比较大的突破。“特别是对出资限额的这方面的放宽,比较突出的可能就是分期缴费出资这一块,法定是2年,那么我们这次是把它放宽到了3年,这个应当说突破是比较大的。”
李平认为,出资限额政策的放宽,对于创业就业者来说,减轻了资金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的较大突破,就是放宽了对经营场所限制和冠名要求,
“就是允许用家庭住所,特别是允许用临时性的商业用房作为经营场所,我觉得是放得比较宽的,另外一个就是关于放宽企业冠名的要求,这块我觉得我们这次放得比较宽泛的就是关于州、地、市以及县这个行政区划,在这个层面没有作任何的限制,就是凡是申请人根据自身的需要,如果要冠州地这个层面的行政区划,只要申请人申请,那么我们工商机关就予以批准。”
另外,“五个放宽”措施中还提出放宽投资经营领域,就是除涉及国家安全、群众身体健康、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商品,必须按照法定前置条件、程序严格审批外,其他行业和商品一律放宽开业登记审批,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凭本人身份证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作者:关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