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近日,海东地区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创业和就业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海东大力组织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要求从今年起,各县除实施好统一安排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服务计划外,可自行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城镇社区服务,待遇和服务期限按省统一标准执行,争取3年内,基本实现全区每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大学生的目标。积极建立农林牧水、教育、卫生及中小企业等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内见习生每月生活补贴800元,并将其纳入社保范围,见习期满自主择业。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同时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异地就业,切实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
加大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扶持力度,设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贷款担保,创业补贴,创业奖励基金及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体系,对经创业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提供项目开发、专家指导等服务。
此外,进一步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吸纳毕业生能力,积极争取增加乡镇农林牧水、教育、卫生一线事业单位周转编制。规定今后区内事业单位的自然减员空岗主要从高校毕业生中补录,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通过双向选择、考试录用的方式到基层教育系统就业。采取先出后进的办法,吸纳服务期满2年的“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见习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