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紧紧围绕交通发展这个中心,运用风险防控、教育引导、制度约束、监督检查、警示惩戒等手段,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打造“阳光工程”,深入推进以完善交通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去年,省交通厅在全厅系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厅属各部门和单位全面查找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廉政风险点,采取有针对性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和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这项工作开展以来,交通系统针对排查出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有针对性地分类、分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一环扣一环地加以防治和预警,使工作人员从一开始就不能腐败。
省交通厅厅属各单位的基本建设、机械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等活动,都建立了管理制度,实行招标或集体研究,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参与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杜绝人为干预情况的发生。
全省交通系统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贯穿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互结合。向重点项目派驻纪检组,并加强管理,做到重点项目,重点监督,重点派驻。至目前,已累计向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派驻了22个纪检监察组,推进跟踪监督,重点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容易发生腐败的现象。去年对新开工的40个公路建设项目标段全部签订了工程《廉政合同》,签订率达100%,年中先后四次组织检查组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发现不廉洁行为。同时对11条交工项目的52家施工、监理单位的《廉政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通过加大对工程施工过程的有效监督,防止了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腐败行为的发生。
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对纳入排查范围的所有建设项目从工程项目决策、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工程实施与管理、设计变更、物资采购和建设资金监管等7个方面进行突出问题的滚动排查和全面整改,促进了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实施。(作者: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