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严格执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得力、成效更加明显,为青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加强监督检查,各项重大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节能减排、国有土地出让、矿产资源管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成立青海省招投标监管局和招投标协会,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和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紧紧围绕玉树灾后重建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重建项目工程质量、民族宗教和维护社会稳定政策落实以及干部履职等情况,突出监督重点,严格纪律要求,强化制度保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廉洁、有序、高效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效,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提出“7个严防、7个坚决”的纪律规定,并组成督查组,严肃查处泽库县个别干部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狠抓作风建设,务实新风扑面来
连续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明确活动要求。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团结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的良好作风进一步形成。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改进接待等规定,全省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用水用电用油、庆典节会论坛等费用均有大幅减少,厉行节约成效明显。会风文风进一步好转。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在省直机关单位统一实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迈出新步伐。继续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投诉162件,办结160件,办结率达99%。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整改,抓典型、抓惩处,切实纠正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行为。先后查处乐都县李家水库工程建设和化隆县群科、牙什尕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强化办案措施,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基本职责的理念,狠抓查办案件工作,严惩腐败分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集体评估、集中办理案件工作机制,加大核查力度,办结率、成案率显著提高。坚持查处问题和教育预防相结合,通过信访监督、通报和剖析典型案件,查办案件综合效果明显增强。积极为受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万件(次),初步核实案件线索2428件,立案663件,结案666件(含遗留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26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8人,县处级干部125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783人,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5人,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重点查处了涉及26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的省公安厅原厅长何再贵受贿案和涉及党员干部26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的省直单位政府采购行受贿案等,全省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以人为本,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管,确保招考公开、公平、公正。对高考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资格审查联动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做到"阳光考录",特别是对"高考移民"案的调查处理,社会反响良好。5年来,共调查处理高考移民、高考监考人员考场舞弊案等涉案人员81人。积极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1887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撤销省本级独立核算单位银行账户892个,查处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240个,涉及金额5788.85万元。全面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登记上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津贴补贴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药品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采用"双信封"新机制开展了新一轮基本药物招采工作,第一批招采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指导价平均降低49.45%。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组成检查组,加强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收费不公等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东垣"牌问题乳粉行政责任问题进行查处,8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五年来,共查处食品违规案件827件,有效保证了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全省所有公路实现基本无"三乱"目标。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物价监控,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在全省45个部门和行业及1624个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政风行风明显好转。青海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的问题14605个,办结率达95%。
加强教育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将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党员干部学习内容和培训课程,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坚持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六进"活动,全省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建成青海省女子监狱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青海原子城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中国工农红军纪念馆"入选第一批50个全国廉政教育基地,省直机关工委等15个单位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对全省新提任的地厅级、县处级干部分级分批进行廉政教育测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全省乡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3.08万人次;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4083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694人次;诫勉谈话1246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73万人次;函询43人次,询问质询27人次。制定出台了巡视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成立省委第四巡视组,充实巡视队伍,加强巡视力量。巡视工作延伸到县、高校和企业,巡视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展。在全省17个地区和单位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强化对村"两委"班子的监督,在全省各地建立办事大厅、信息服务中心和流动服务等便民服务点,推行首问负责制、即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落实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注重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高校的贯彻落实。确定我省海东地区、乐都县分别为中纪委和省纪委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加大指导力度,及时总结、探索地方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指导湟中、门源县扎实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好做法好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反腐倡廉齐抓共管局面不断巩固发展
多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省委及全省各级党委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不放松,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不动摇,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党委整体工作规划,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建立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连续三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身先士卒,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按照中央要求,省委印发了《青海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明确了5年期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各级党委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整体合力不断增强。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抓班子、从严带队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和创先争优等活动,增强了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出台了有关制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高。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全省43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常委担任。挂牌成立省纪委监察厅效能监察室、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案件监督管理室,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县乡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得到加强,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5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0余期,培训干部4000余人次。加大干部交流、选拔和面向基层遴选干部的力度,在选人用人上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作者:青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