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作重要讲话
5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沈何、邓本太、昂毛、曹文虎、马伟、曹宏,秘书长蔡德贵及常委会组成人员4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5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5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通过了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会议听取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葛文平关于提请本次会议人事事项有关情况的说明;拟任人选作作任前发言;会议听取关于《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青海湖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西宁市档案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旅游景区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关于修订《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的说明;听取关于省政府关于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
会议书面印发了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的说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的决定》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书面印发了省人大相应专门委员会关于《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关于《西宁市档案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旅游景区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关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审查报告。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就履行好省人大常委会职责、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做重要讲话。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严金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部门负责同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有关厅局负责人,西宁市、各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海东各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