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通过一系列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今年,我省新增城镇就业人员锁定在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次,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7%,总体就业率86%。
今年将全面启动全省经济园区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等3个经济园区和11个工业园区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实现人力资源开发与企业发展的有效对接,促进园区经济持续发展;联合省经委调查全省“双百行动”和200家中小企业用工需求,走进乡村社区和高校,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就业信息服务,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信息的有效对接;切实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登记认定和针对性帮扶,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全面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制定我省落实国家“十二五”促进就业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推动规划有效落实;协调省财政厅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支持, 进一步落实就业专项资金监管的各项制度,建立资金自查和互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调研,认真梳理全省各项就业政策,完成《青海省就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任务,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以西宁市、格尔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为龙头,全面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在提高劳动者素质、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我省职业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加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建设,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依托“金保工程”完善以登记失业人员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员为主体的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确保实现省、州、县、乡四级全覆盖;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实现省内即时结算,逐步实现异地结算;夯实各项就业基础工作,形成促进就业工作合力。 (作者:叶文娟)